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当你在高速上以120km/h的时速赶路时
忽然遇到前方一辆龟速行驶的车辆
(相关资料图)
这不仅极大的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也成为严重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
为解决这个交通顽疾,上年广东省政协提出建议:将单向3车道以上高速路和快速路最左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答复称,将在部分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试点分车道、分车型、分车速行驶。
政协建议
在《关于建议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试行将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的提案》中,省政协涂尔鹏建议——
在非周末、法定节假日和春运期间,在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试行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车道。
而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和春运等高速路拥堵时间段,最左侧超车道可作为正常高速行驶车道,以缓解车辆拥堵。
建议由省交通部门牵头作可行性调查,严格按照实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得出政策试行的细则,如在超车专用车道的超车行为可行驶时间或距离,超车限制条件和违规惩罚措施等。
公安厅答复
针对涂尔鹏的建议,省公安厅答复已组织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并组成调研组到江苏省沪宁高速公路开展专题调研——
该省通过立法在全省双向8车道主干高速公路和省内8座跨江大桥实施按车型分车道行驶,即左边第一车道为小车道、第二车道为小车和大客车道、第三和第四车道为货车道,车辆通行效率大幅提高。
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借鉴江苏省的做法,选取广深沿江、广清、沈海高速佛山、江门部分双向8车道路段开展分车道分车型管理,将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的试点工作。
根据江苏省的具体管理办法,相信广东省也会做以下类似安排:
1
三车道及三车道以上道路实行分道通行
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自道路中心线或者中心分隔带依次向右,第一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超车道,第二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道,第三条车道为大型机动车道。
2
不准跨车道超车,超车后需驶回原车道
在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大型机动车可以借小型机动车道超车,但不准跨车道超车,超车完成后必须驶回原车道。
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处以一百元罚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3
不同车道设定最低车速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4
车速低于最低限速扣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全国多地处罚龟速行车
针对这个问题,除了江苏省以及已试点准备全省推广的广东省外,国内其他省份譬如陕西省也已有类似规定。
据华商网报道,从去年4月2日起,驾驶机动车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上正常条件下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处以扣3分罚200的处罚。
可见,分车道行车,分车道执行最低限速的做法是各省市用来治“龟速”的普遍做法。但其实相关规定并不是近期才出现的,造成高速、城市快速路龟速行车痼疾的问题核心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相信广大车主希望看到的是,此次新规的落实能如宣传所说,并非“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通过有效的执法,给全社会建立起安全行车、高效率通行的交通意识。(图文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