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旬,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曾连续报道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蔡城塘内有多只天鹅被人毒杀死亡事件。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及时侦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11月4日下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某保、朱某某叔侄毒杀野生天鹅案。

指控:9只天鹅被毒死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月12日晚,朱某保、朱某某为捕杀、食用野生天鹅,携带4公斤农药"呋喃丹"前往淮南市孔店乡蔡城塘西侧一藕塘处,朱某保穿防水服进入藕塘内,将"呋喃丹"抛洒至水中。1月13日上午,朱某保、朱某某投放的农药"呋喃丹"导致8只野生天鹅中毒死亡。1月14日上午,朱某保、朱某某前往藕塘抓获一只中毒天鹅,朱某某将该只天鹅带回家宰杀并腌制。当日,在现场又发现一只野生天鹅中毒,民警将该只天鹅送至淮南市龙湖动物园救治。

经司法鉴定,案发现场发现的8只死亡天鹅,朱某某家中查获的一只死亡天鹅,物种均为小天鹅(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只天鹅肫内均检出"呋喃丹";死亡的9只天鹅价值135000元。公诉机关认为,朱某保、朱某某为捕杀野生动物,在藕塘内投放农药"呋喃丹"危险公共安全,导致9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中毒死亡,1只小天鹅中毒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5000元,其行为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称:就是想吃天鹅肉

庭审中,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漠,按照以前的农村惯,看见野生动物,就想打回家食用。被告人买来呋喃丹,意图投放后来抓获天鹅,其用意只是单纯的回家腌制食用,而非抓获后用于贩卖谋得或滥捕滥杀,主观故意及犯罪相对较小,应予以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2名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都称自己是一个农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毒杀野天鹅会犯法,快过年了,就是想腌点天鹅肉过年吃,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够给予从轻判处。

该案未当庭宣判。

延伸阅读:

政府派专人看护蔡城塘,防止捕杀案件再发生

蔡城塘位于淮南市东南郊,在防洪、蓄水、灌溉和养鱼育珠方面均发挥显著作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淮南市蔡城塘湿地保护较好,每到深秋初冬,芦苇丛生、鱼虾肥美,吸引天鹅、豆雁、绿头鸭等数十种、成千上万的候鸟前来栖息越冬,场面十分壮观。

如今又是深秋时节,大量野生天鹅回到蔡城塘越冬。11月5日,淮南市大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为保护蔡城塘野生动物在此栖息,不再出现毒杀案件,今年1月中旬,天鹅遭到毒杀后,该局就在通往蔡城塘的路口设置了看护点,并且安排每班有4人专门看护,并轮流在蔡城塘四周进行巡查,防止有人偷捕。

(魏小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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