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稿》拟允许摩托车申请备案通过后,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通过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高速连接的道路,抵离或过境深圳市。

《意见稿》规定,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深圳9个行政区内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大鹏新区内的道路,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所有道路允许摩托车行驶。

《意见稿》还指出,部分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其连接的道路,因抵离或过境深圳市需要,在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通过后,可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8时至18时一次往返通行。

备案后可通行的高速公路包括,G4广深高速(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同乐收费站)、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北起龙大高速,南至机荷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高速(北起深圳外环高速,南至神龙收费站)、G25盐排高速(北起武深高速,南至横岗收费站)、G0422武深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不含广深高速至广深沿江高速路段)。

据了解,由于之前深圳市关于禁摩的政策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新一期禁摩政策经征求意见后,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两年。市民可在12月18日前,通过深圳交警官方网站“征集调查”栏目提交意见和建议。(记者邓子良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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