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毕某上午刚从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下午就因酒驾被荣成交警查获,驾驶证也因此被依法注销。
1月6日下午,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木线核电路附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被拦下。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毕某身上隐约散发酒气且神情慌张。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毕某称,自己年龄比较大,好容易才把驾驶证拿到手,高兴地在家小酌了两杯,没想到出门办事途中碰上交警,自己对此也是懊悔不已。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毕某因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持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将被处以罚款1400元,记36分的处罚;毕某在实习期内就被记满12分,其驾驶证也被已被注销。(记者王震 通讯员孔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