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稳,则全省稳;一域安,方能中国安。
作为一个有着1亿人口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城乡基层的平安稳定,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南,对全国安全稳定大局的意义不言而喻。
基层稳定,是“国之大者”所系,也是“省之要者”所在。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河南建设的要求,围绕“三零”平安创建,去年12月起,省司法厅积极主动作为,在全省开展了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一批农村基层矛盾被及时发现,一件件百姓身边的“烦心事”得以化解,一桩桩可能“民转刑”的案事件得以避免,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平安河南之基进一步夯实。
聚焦“五类矛盾”,开展专项行动
去年5月20日,温县的男青年王某与武陟县的李女士订婚,订婚仪式上男方付给女方现金彩礼8.8万元,女方回彩礼6000元。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不睦,决定离婚,但因彩礼返还问题产生纠纷,一时争持不下。王某母亲来到武陟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摸清双方情况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说,并结合《民法典》有关婚约期间彩礼归属问题的规定,为当事人进行耐心讲解,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耐心调解,2022年1月17日,这桩婚前彩礼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
长期以来,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基层治理五类矛盾纠纷,在农村基层易发多发,一些矛盾甚至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省司法厅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在服务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展现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当作为,以一域之稳护全省平安,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去年12月13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会生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会后该厅起草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于去年12月21日印发全省各地,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召集该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
全省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落实专项行动部署,把五类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预防“民转刑”的首要环节来抓,聚焦春节返乡、春耕农忙、家庭重大变故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定期回访、预测预警等多种方式,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排查五类矛盾纠纷16368件,目前已调解成功1433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947件,及时预警1732件,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开局良好。
凝聚五种力量,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在专项行动走访中,平舆县司法局郭楼司法所所长刘瑞遇到这样一起纠纷,该镇村民桑某经常向门前的小路上倒污水,影响了邻居史某的正常通行,双方长期积怨,矛盾有激化的风险。刘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在耐心开导下,桑某亲自向史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有其特殊性,许多事起因很小,且不易发现,但若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就会导致严重后果。在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下,本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司法所、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五种力量,多措并举,对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从而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切实防止小拖大、大拖炸、民转刑。专项行动中,我省着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完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建设,让群众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导致“民转刑”,演变成命案。持续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员与“一村一警”和村(居)法律顾问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加强警调对接、警法联调,真正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挥乡镇司法所统筹协调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指引。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专业解答服务,及时梳理排查重大、敏感矛盾纠纷信息。发动村(居)法律顾问及时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参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加大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综合运用咨询、代书、调解、辩护、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拓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网络申请、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申请等服务。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涉及矛盾纠纷情况拉网式排查,拉出问题清单、及时予以化解。针对家庭纠纷、情感纠葛等风险燃点,采取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法治教育等针对性措施,主动开展化解帮扶工作。
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身边事、热点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让群众真实有感,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理念。目前,全省已累计开展110场乡村普法宣传活动。
五种力量各展所长,各项措施落实有效。统计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村(居)法律顾问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等纠纷2631件;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活动1442次,排查矛盾及安全风险133起,化解处置105起,依法处置违规外出社区矫正对象32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法律咨询16221人次,其中涉劳动纠纷1787人次、婚姻家庭895人次、损害赔偿673人次,涉重大敏感案(事)件8人次,均已得到有效解决,受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1802件,其中956件为涉农民工案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934万元。
各地积极行动,解决百姓“烦心事”
博爱县一家浴池停业两年了,但500多户群众手中的2万余张澡票一直没给退钱。去年12月,博爱县司法局鸿昌司法所在矛盾排查中发现了这个情况,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情理法并用,争取浴池老板的理解和配合,最终为群众退还了全部澡票,挽回了7万多元损失。
1月15日,王某终于拿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帮他讨回来的20.3万元工伤赔偿款。两个月前,他在务工中受伤,用人单位拒不赔偿,无奈之下,妻子陈某来到洛阳市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现场审查受理了陈某的申请,并指派杨桃利律师承办该案。杨桃利律师多方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用人单位反复沟通,经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终于能让王某过个安心年了。
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大石社区的居民王某夫妇二人均超90岁高龄,住在随时都有可能倒塌的危房内,王某的4个儿子均推脱对父母的赡养。1月上旬,三门闸司法所所长罗冬梅了解情况后,带领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上门调解,为王某的儿子们讲赡养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最终,其大儿子主动将老人接到自己家中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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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司法行政人员克服疫情这一不利因素,深入基层一线,为基层群众解决了一件又一件关乎切身利益的“烦心事”。
截至目前,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共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3095件、占比21.6%,邻里纠纷5798件、占比40.4%,土地宅基地纠纷3364件、占比23.5%,经济纠纷1293件、占比9%,基层治理纠纷783件、占比5.5%。一个个“烦心事”得以解决,也筑牢了平安河南的根基。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各地积极实践,探索了不少成功做法和经验,为全省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健全机制促落实。郑州市司法局强化结果导向,将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郑州市政府月度工作考核,用考核结果引领广大人民调解员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干出成效;商丘市司法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坚持定期排查、热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走访工作。
多元参与壮力量。开封市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人社、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了以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成员单位、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多元参与的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大格局;濮阳市司法局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调解组织,将村妇女委员纳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负责排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创新方法提成效。洛阳市司法局创新运用“三靠前”工作法(思想认识靠前、宣传排查靠前、全力化解靠前),坚守基层“最后一公里”,做到预防在先,主动出击,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焦作市司法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开展情况,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千头万绪的事,也是千家万户的事。开展全省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关乎基层千家万户的“急难愁盼”,更关乎平安河南建设大局。全省司法行政人正积极落实专项行动各项部署,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以一域之稳为全省之稳尽责任、作贡献。(记者徐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