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不上门”,这是一段时间以来公众的吐槽。而这个话题日前再度引发人们关注,则是因为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直接责任人员将会面临最高3000元的罚款,快递企业面临的罚款高达3万元。
快递为什么送不上门?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快递员“不敬业”。从相关报道看,一名业务熟练的快递员每天能派300单,单费甚至低至一元不到。但即便除去快递柜或驿站支出,每单仍能挣0.5元以上。而如果件件上门,“最多能砍半”,这也是快递员宁可自己负担寄存成本乃至甘冒被罚风险也不送上门的重要原因。快递激增,竞争加剧,企业迫于低成本扩张,而人屈从于算法,也有人认为,这说明快递业的竞争拐点到了。
对类似行为加大监管乃至课以重罚,是必要的。无论如何,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必须受到尊重。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000亿件,也就是一天近3亿件,快递业与公众生活须臾不离。但同时要说的是,当前述法条实施,极有可能面对处理海量投诉难题,这对邮政监管无疑会是巨大挑战,需要未雨绸缪,及早谋划。
当“快递送不上门”越发成为普遍,这背后的逻辑必须加以重视。光明网日前就发表评论说,无论人们喜不喜欢、乐不乐意,都应当承认快递柜的合理性,它本身是效率膨胀之后的创新。消费者也不妨坐下来,理性面对这个境遇,为快递上门付出成本,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笔者看来,讨论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先得增加尽可能多的选项:其一,从行业看,不妨做一些流程优化改进,比如,变事后征询为事前选择等。应该说,有一部分人群本身就乐于接受“不送上门”服务,比如,上班后家里没人,收快递并不方便等;还有的认为,快递上门反倒增加不安全因素等。其二,增设直投网点,加大普遍服务。这一次的“征求意见稿”就提出,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在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中统筹建设。过去年代,邮政普遍服务曾方便千家万户,那么,适应快递业迅猛发展,推动更多直投网点、驿站向公益性转变,不妨以公共服务发力,以切实降低服务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
其实,当下公众吐槽快递业,也不光是“送不上门”,而更在于“不告而投”,常常引发滞纳金收取纠纷等,这才是问题关键。施行于2019年10月1日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曾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如果快递员派单派到真连打电话发短信时间都没了,那就可见行业竞争之烈,其背后的低价竞争与消费者服务诉求水涨船高矛盾问题,必须切实加以正视,不能仅寄托于市场优胜劣汰来化解。(记者涂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