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几年一次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根据美国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根据程序,美国参众两院还要举行联席会议,清点选举人团投票结果,宣布获胜者,至此新总统当选程序才算全部完成。但长期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就已成定局,选举人团投票和国会点票只是礼仪性的程序,并无实际意义。

美国有17个州开创总统大选投票规则先例,通过相关立法以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时首次实施多项投票限制。其中的11个州,包括威斯康辛州、北卡罗来纳州和德克萨斯州等,都将要求选民在投票时必须出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否则将无权参与投票。

美国总统是如何产生的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名为“选举人团制”的间接选举制度。选举人团由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组成。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其他48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实行“赢家通吃”制度,即获得选民票最多者获得该州或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所有选举人票。

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选举人票(270张或以上)即可当选。如果所有总统候选人都未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三名总统候选人中选出总统,由国会参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两名副总统候选人中选出副总统。

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在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今年是12月19日),选举人在其所在州首府投票。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只是例行公事。历史上曾出现个别选举人未按选民意志投票的情况。

总统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至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在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誓就职,总统选举过程方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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