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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已经公布,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明天中午前申请复核成绩,如果对复核结果有质疑,可以申请复审。

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的《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指出,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

不过,该办法指出,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在程序上,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中午12时之前,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区招办办理,提交资料包括《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等。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复核结果将在6月30日17时前通知考生。如果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考生可在7月3日17时前提出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

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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