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支持新时代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沂蒙革命老区短板弱项,提出了七部分25项政策举措。
第一部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具体举措。
第二部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出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四新”经济,扩大对外开放等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推动老区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发展特色旅游等具体举措。
第四部分推动老区文化振兴,提出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等具体举措。
第五部分增进老区民生福祉,提出加强公共服务保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加快发展广电和体育事业等具体举措。
第六部分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出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水利建设力度,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等具体举措。
第七部分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提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具体政策。
据介绍,《方案》突出老区地位,强化对老区各县(市、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倾斜支持,同时强化政策集成,重点围绕痛点、难点、堵点,提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系列支持政策。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省级部门对口帮扶老区县(市、区)工作机制,加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省政府有关单位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强化对老区的统筹支持,指导编制沂蒙革命老区(市、县)振兴发展规划,对口争取更多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各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毗邻区县作为沂蒙革命老区协作区,积极融入、加快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