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最新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村改居”工作。快来看看你家在参改范围里么↓↓↓
参改范围和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底,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所有村委会完成“村改居”;
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内所有村委会完成“村改居”;
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外及其余县(市)政府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基本完成“村改居”。
“村改居”要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村委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
二是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三是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
四是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社经”“村企”分离,产权关系明确。
“村改居”要遵照以下程序
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具备条件的村委会提出撤销建议——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书面申请和村民会议表决材料审查研究、向县(市、区)政府提出撤销村委会和设立居委会申请——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验收,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报市民政局备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批复意见做好村委会撤销后续工作,筹备设立居委会。
强化督导检查
“村改居”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已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各级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村改居”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