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中午就将这只鸟送到合肥去了。”12月1日晚,金寨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一位民警说。当日上午,有群众报警称在双河镇实验学校附发现一只受伤的“猛禽”。

在现场,民警发现这只“猛禽”精神萎靡,便用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它带回所里喂食,并联系兽医为它进行体检,发现它身体虚弱不能远飞,不适合立即放生。“是学校一位老师发现的,当时这只‘猛禽’撞到教室玻璃上了,然后他一边看护,一边向我们报警。”民警说。

据介绍,民警随即与合肥野生动物园联系,12月1日中午将受伤的“猛禽”送至合肥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经鉴定,这只“猛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待其恢复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金公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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