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打造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公安智慧和力量,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推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20项承诺。
1.实行涉企报警快速反应。对企业报警求助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有案必查、及时反馈。持续开展涉企警情“百警回访百企”活动,实现涉企警情规范及时处置。
2.规范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以“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为载体,对涉企案件办理实行全流程跟踪指导、审核督办、执法监督,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大型市场、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坚决铲除“行霸”“市霸”“业霸”等黑恶势力,严打不正当竞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行业治乱,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贩假、窃取商业机密、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对重特大案件实行市局督办、领导包案、专班攻坚,全力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5.依法保障企业财产权利。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对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对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开展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相关措施。
6.依法保障企业家人身权利。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高层次人才,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具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险性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7.维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打侵害企业家权益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案件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坚决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8.提供法律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营商服务队,在企业签订合同、纠纷案件证据保全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对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重特大案件,法律营商服务队及时介入,指导企业做好证据收集保全,力争快速固定证据,争取诉讼主动。
9.建立涉企投诉评查机制。对一般涉企投诉案件,由相关警种部门组成评查专班,及时认真评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投诉案件,由市公安局案件评查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查,实现涉企投诉案件规范办理。
10.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依托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等载体,对除涉密信息以外的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企业知情权,杜绝干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
11.强化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定期开展企业内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民爆企业提供主动上门服务,深入爆破作业现场,指导消除隐患,保障爆破作业安全。
12.优化大型企业和项目周边交通环境。加强农贸市场、大型生鲜超市、物流园区、企业密集地区交通管理。强化企业周边交通秩序治理,科学增设交通管控设施,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顺畅通行环境。
13.深化企业走访服务。建立完善走访联系、监督联络、协作联动“三联”工作机制,依托走访企业APP,持续推进“走进商协会·警企直通车”“万名民警联万企”和亿元建设项目“订制化”服务活动,聘请100名公安机关法治营商特邀监督员,建设“企业投诉”平台,及时受理、妥善解决企业各类投诉建议,全面提升助企纾困工作质效。
14.深化警企合作交流。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警企营商论坛”活动,适时开展企业家进警营、法制大讲堂、互动研讨交流等活动,畅通合作交流渠道,形成警企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15.提升涉企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为重点企业和投资项目提供上门受理、容缺办理、快速办理、全程代办等便捷服务。全力落实涉企政务事项“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16.实行涉企投诉快速受理反馈。依托12389投诉平台,对涉企投诉实行24小时内完成审批流转,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向企业投诉人反馈,保证涉企投诉快受快办。
17.推行涉企户籍特色服务。对企业员工5人以上申请办理落户的,可由属地公安机关上门集中办理;对企业员工5人以上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开辟“绿色通道”,可由企业指定专人统一代办,制证周期为2个工作日。
18.实行大型活动快审快批。对企业申请举办商品展销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安全许可,主动提前介入,及时进行现场勘验,指导帮助主办方做好安保方案设计,最短时间做出审批决定,全力配合企业保障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19.为企业开通公章刻制“绿色通道”。对企业急需办理印章备案手续,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办结,做到立等可取。
20.优化涉企外事服务。为急需出国出境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人员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参照外籍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认定标准,支持用人单位按照“以才荐才”模式,为本企业其他外籍人才申请长期居留证件。(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