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中央有精神、省里有要求、市里有部署、基层有呼声,是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衢州市按照全市加快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试点工作要求,以“大综合一体化”为总纲,全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
一、构建多跨协同治理格局
(一)执法队伍设置。根据乡镇(街道)实际需求,整合乡镇(街道)干部、现有站所、中队及“四个平台”执法人员,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已有35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成型,下沉人员基本到位,共有在编执法人员548人,辅助人员538人。
(二)规范化建设。35个乡镇(街道)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完成办公场地建设,均按标准落实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办案询问室、调解接待室、执法指挥室、备勤用房、办事大厅、培训室等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实现内部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满足日常执法需要,并与县级综合执法部门派驻中队整合运行。
(三)实战运行。出台“一图四表八机制”工作运行体系,建立具有乡镇味的执法办案机制,有效保障基层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地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日常巡查、“1+X”定期会商等各项制度机制,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为载体,开展日常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
二、打造一网智治指挥监管体系
(一)针对实际、精准赋权。以“实用”为导向重新归集事权。按照基层治理确实需要以及乡镇(街道)能承接的要求,选择全市35个条件成熟的中心镇和重点乡镇(街道),以“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为标准,精准梳理赋予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迫切需要的“共性”必须下放事项335项,“个性”可放可不放事项254项,为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消除了障碍,解决了乡镇(街道)“有责无权”的痛点。2021年10月,35个乡镇(街道)正式赋权到位,向社会公告由乡镇(街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把县域作为基本单元,在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平台)的基础上,向下打造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基层治理四平台”的中枢平台,以“十”字型架构横向联通其他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向下贯通村社全科网格(乡村振兴大讲堂),配套建立资源共用、信息共享、案件共商、协同共处四个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等多跨一体联动执法,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核评价全环节全链条的工作闭环,做到“一个平台、一键指挥”。
(三)数字赋能,智慧执法。构建监管、执法单位协同联动机制,督促主管部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全覆盖监管体系。如,依托行政执法协同指挥集成应用,通过厘清执法事项“集中行使”清单,开发“综合查一次”等功能模块,编制企业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构建监管、执法单位协同联动机制。综合研判高频事项清单、重要时间节点、数据分析结果等关键因素,自动生成涵盖检查时间、方式、人员等信息的计划表,一键下达至各责任单位按计划要求开展“综合查一次”。
三、坚持效果导向破解能力水平不高的难题
从全市35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际运行情况看,针对仍然存在执法能力不强、法制审核力量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强化提升。
(一)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倾斜执法资源。坚持日常管理考核主要归乡镇(街道)的原则,尊重乡镇(街道)“指挥协调、考核管理、推荐提名和反向否决”四权,不随意插手干扰执法队伍日常管理、不随意抽调执法人员离岗、不随意安排执法工作任务。针对乡镇(街道)对赋权事项还不能完全掌握行使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建立县乡案件移送等机制,对乡镇(街道)送上马、扶全程。坚持执法经验丰富、执法能力较强的骨干力量优先下沉,先进的执法装备优先配备,各类执法经费优先保障,为乡镇(街道)打造一支能力强、装备精兵强马壮的执法队伍。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制。利用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的法定统筹协调指挥和规范指导职能,支持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协调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的职责争议,建立健全市县域数字化、一体化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健全内部管控体系,制定完善岗位职责、选人用人、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执法保障机制、执法办案机制、日常管理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行风效能机制等八个方面工作机制。针对部门下派执法人员挂名不在岗、工作忙闲不均、考核标准难统一等问题,做好执法人员优化配置、任务精准分配、考核标准统一完善等工作,促进执法人员聚焦主职主业,充分将有限执法力量管好用活。
(三)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针对乡镇(街道)执法意识较薄弱、执法经验较缺乏等问题,指导建立人、岗、责相匹配的案件办理流程,打通执法办案全环节。针对赋权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培训,统一执法文书、制定办案指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专家顾问团和上级部门法制力量的审核把关指导作用,推动执法办案质量县乡一体同责,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坚持效果导向,在实战运行中梳理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发现规律、总结实践,形成工作指南、地方标准等一些上台阶的改革成果。(记者徐杰红 徐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