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所高校的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显示: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出国深造受到冲击,境内深造人数稳步增长;在就业选择方面,毕业生中产生了灵活就业等就业新业态;在地域选择上,非一线城市、基层就业成了毕业生的新选择。其中,灵活就业成为毕业生择业的一种新趋势。(见2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又将进入高校毕业生找工作的毕业季,就业观念正悄然发生变化。据北京大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课题组自2003年开展的全国调查显示,在毕业生去向结构中,“单位就业”占比都在50%以下。“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他灵活就业”等非标准就业占比呈总体上升趋势,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择的新形式。

年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数量大幅增加,源于就业观念的转变,更得益于互联网技术进步。尤其是在移动互联和移动支付技术的推动下,台经济快速发展,孕育出大量新就业形态职业,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即时配送员、网络主播等。这些新就业形态职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去雇主化、台化特征,岗位进出相对宽松,工作时间比较灵活,职业特点契合了一部分毕业生就业的实际需要。一些大学生着眼于个人能力、就业志向等因素,希望从事一些具有灵活的工作,不再拘泥于传统就业。

社会对毕业生灵活就业应持正面和积极的态度,不能以不务正业的传统思维对待灵活就业。同时,更要把灵活就业的风险如实告诉毕业生,帮助毕业生做好面对困难挑战甚至失败的心理准备,引导毕业生理看待和选择灵活就业。

更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势在必行。《“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指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规范台企业用工,明确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社会对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的关注,凸显了兼顾就业数量和质量的重要。2022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突破1000万人,在这种形势下,需要更好保障毕业生在内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更好、更快地融入到经济生活中,消除他们在灵活就业中存在的种种后顾之忧,并开辟更宽更广的就业渠道,为就业增添新潜力、新韧。(记者闻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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