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毛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在高新区万达广场一家商铺花费400元购买了一件外套,买回去之后发现衣服不合身想退货,然而在吊牌未拆且有购物票据的情况下,商家却告知特价商品不予退货。

毛女士告诉我们,当时在店内试衣服时,她已经对衣服的尺码提出了质疑,但是店员却说衣服鞋子越穿越宽松,一段时间后就会合身。毛女士赶时间去吃饭,于是匆忙购买了这件衣服,回家之后反复思量才觉得后悔。“我本来想换一件,但这件衣服是均码,店内又没有其他我喜欢的衣服,所以才提出退货要求。”毛女士说,她回家后很快就过来退换,衣服没有穿过也没有损坏,根本不影响二次销售。店员却回应:“特价商品只换不退。”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彩虹表示:“不论是否为特价商品,只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但是,陈彩虹也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时,商品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是无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如果消费者因为个人喜好等问题退货,则需与店主沟通协商解决。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毛女士在店内换购了另外一件外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