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凡进出太原市的生活、防疫重点物资及防疫用品、农业、重点工程项目生产物资的邮政快递、货物运输车辆,都需要办理《通行证》。
对离并的货物运输车辆,货源需求企业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快递企业向太原市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要明确货物承运单位及车辆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具备办理条件的签发《通行证》,并在“发证单位”处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章,时限为当次运输任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
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太原市邮政管理局要审核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重量4.5吨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证件,以及驾驶员及随行人员绿色健康码、无异常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对入并货物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入并车辆查验。如需办理《通行证》,经市(县、区)防疫部门批准后,按照离并货物运输车辆程序办理。
为方便重点物资货运车辆的通行证办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除在办公场所设置办理点外,还将在高速路口设置办理点。 (记者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