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金融系统全力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也存在一些金融机构,面对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因为担心有风险而选择“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采取抽贷、断贷、压贷等“一刀切”举措。
抽贷和断贷很有可能让企业资金流出现问题,使原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面临釜底抽薪的困境,资金流中断可能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的关系。对一些行业的风险要谨慎处理,防止风险的外溢和传导,筑牢防范风险的堤坝。同时,还要千方百计满足企业,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提振企业信心。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人都有这样的深切体会,金融机构与企业是共生的关系,两者相伴成长。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企业往往会成为金融机构的长期忠实客户,成长壮大后的企业也会更好回馈金融机构。
企业发展了,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防风险。“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是阶段性的,那么通过纾困大部分企业能够较好地恢复,如此银行信贷的资产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实际上,金融业本身就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金融发展也一直伴随着化解风险、处置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过程。防控金融风险并不要求消灭风险,而是要让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
金融机构不能将防风险当作不作为的借口,更不能让一些原本优质的企业因为暂时的困难而走向破产,而是要将目光放长远,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将各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在实处,多措并举降成本,向企业合理让利,与企业共渡难关。
对监管部门来说,也要积极作为,要通过制度改革,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加快探索差异化监管,考虑根据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监管办法。如,进一步强化监管激励约束,针对不良贷款指标,实行风险管理的差异化,督促银行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分支机构,在内部考核中适当提高容忍度。要将尽职免责落在实处。目前,银保监会对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制定了监管指导性的文件,要求商业银行细化授信尽职免责的内部制度。下一步,还需要建立更为明确的工作机制,畅通申诉异议渠道,为基层员工解除后顾之忧。(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