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林长会议、巡林和责任区制度。市县两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1次至2次林长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审定工作计划,部署重点任务,研究政策措施;市县两级林长每年巡林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五绿”协同推进工作,检查督促下级林长履职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对巡林发现的问题、交办督办的事项等,记录在册,建立清单,跟踪抓好落实;市县两级林长的责任区要覆盖本行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定点联系、定责到人、信息公开。市县林长办要及时更新“一林一档”信息,完善“一林一策”经营方案和保护管理措施,做实“一林一技”科技服务、“一林一员”安全巡护、“一林一警”执法保障等工作,定期向林长报告责任区有关情况。
市县两级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市县两级林长选择1个至2个商品林基地作为联系点,重点协调解决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市县林长办要将林长直接联系的林业产业基地作为高效“用绿”和深化“活绿”的试点示范基地,及时做好政策指导,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市县两级林长直接联系1个至2个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深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和具体诉求,有针对性地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市县两级林长直接联系2名乡(镇)林长和4名至5名村级林长,督促指导和激励基层林长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市县林长办要围绕提升基层林长履职能力,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林业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加强服务保障,完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指导和推动基层林业治理实践创新。(记者 汤超 通讯员 章崇志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