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限购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有相应规定,但首付比例最高上限无具体要求。为支持刚需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根据合肥市《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刚需购房登记人不得设置首付款超过金融机构确定的最低贷款首付比例的登记条件。普通购房人和职住平衡购房者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该项目摇号购房登记规则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