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终末期是什么?

疾病终末期可以理解为被保人被诊断为疾病终末期状态,该疾病现有的医疗技术已无法进行治疗或缓解,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人存活期低于半年,得西药专科医把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测证据开出来才可以申请疾病终末期。

从上面对疾病终末期的解释中,我们不难知道,存活期低于6个月,也就意味着离身故很近了,如同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被视作一种临终关怀。

现阶段市面上不少重疾险也没有包括疾病终末期放在重疾责任之内,而是与身故/全残并列一起。

这种情况下就有朋友有所困惑,既然只是提前赔付,那有疾病终末期起到什么作用吗?学姐还是觉得:存在即合理。假设费率和其他责任相差并不大,建议优先选择疾病终末期放在重疾责任中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

因为重疾险可以转移我们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可以用来缴纳治疗费和康复费用。在未达到疾病终末期的时候,或许我们已经花很多钱治病了,有着比较大的经济压力,倘若可以提前拥有理赔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对后续的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疾病终末期要注意什么?

学姐查阅了很多相关资料和保险产品,发现只有较少的案件真正获得了疾病终末期理赔。

事实上,疾病终末期的理赔自始至终都备受争议。被保人要是真的收到了医院的病危通知书,并且被安排进了危重病房,其接入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家属需要专科医生开具疾病终末期的最终诊断书。这个也是疾病终末期的理赔标准。

不过应该知道,实际当中病人会受到医生的全力抢救,普遍来说不会给病人下达疾病终末期的最终诊断书,所以疾病终末期条款实施过程较难。

且假使被保险人生存时间胜过六个月,保险公司依据的是原有保额的前提下,下降相应已支付的保额,假设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可享受理赔。

而且很多保险代理人在推销保险产品时,会极力吹捧这项保障,但对于理赔难度是不会提及的。所以想要购买保险的朋友,一定要看好保险合同条款,可不要被保险代理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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