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仨月,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进入倒计时。

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到今年11月初时,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者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处罚。

此前,为了体现人性执法理念,《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目前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的情况。

此外,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11月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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