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在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意见》还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存储。需要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规范软件在线升级方面,《意见》要求,企业生产具有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具有在线升级安全影响评估、测试验证、实施过程保障、信息记录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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