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一直存在许多乱象,比如非法承揽工程、无证无资金乱开工、层层转包分包等,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可能会导致农民工的薪资得不到保障,近些年来,国家也是出台了很多规定,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今天来一起看看,拖欠工资的问题~
首先,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各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已经向社会公开。在建筑施工现场,一般都有设置《信息告示牌》,上面标有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
当然,也可以试试看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可以登录当地的人社保障网,或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投诉——欠薪线索反映”等渠道,都可以直接投诉举报。
一般投诉后,很快就有相关人员核实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做好证据的保留,关于需要保存的证据,一是劳动合同,这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二是自己的考勤情况,三是以往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及工资清单等。这些都有助于争取快速拿到拖欠的薪酬。
法律依据: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现如今大家的维权意识都比较强,不只是农民工朋友,还有其他工作的朋友,在遇到单位无故拖欠薪资的情况时,都可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总的来说,有下面3种方式:
1、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可以电话投诉也可以直接去现场投诉。现场投诉的,直接去你们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建筑企业的也可以找住建部门举报,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2、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举报没有用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仲裁需要的材料: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告的工商信息;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考勤记录、打卡记录等;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工友的证人证言等……
仲裁委员会将会对拖欠工资的事情进行协商处理,没有协商一致,就会出具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进行起诉。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平时发的不是“工资”而是“劳务报酬”,手里有包工头的欠条,这种纠纷不属于“欠债”,也不属于劳动仲裁范畴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适用民事诉讼。
每个人的劳动都应当被尊重和经济上的保障。大家一定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但要记住,劳动纠纷中的取证很重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