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当前,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有哪些?企业家对新形势下的检察履职有什么期待?如何更好地用法治力量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11月1日下午,浙江检察机关一场主题为“检察蓝守护企业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记者从活动上了解到,继制定下发“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21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11条”等服务企业的政策文件后,今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又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积极稳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等十条具体政策。
开放日活动现场还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具体工作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62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588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65人;其中,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分别对326名和3491名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处理。另外,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清理涉企“挂案”174件;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34件。
座谈中,有企业家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企业发展难免会“生病”,若不慎生了病是否只有等待司法裁决这一条出路?
其实,在浙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施行满两年,这也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层面中最先出台的企业合规工作意见,率先提出了合规成果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同步运用的思路。简而言之,就是让符合规定的带病企业通过监督整改等形式实现“司法康复”和“企业更生”。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累计受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90件,共对合规整改合格的59家企业、146人作不起诉处理,推动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通讯员 龚婵婵 记者 王艳颖)